东港区秦楼街道湖西头村旧城改造以来,村一区二区自建设完成至今已经被村两委对外出售约200多户,三区今年建好并安置大部分拆迁户,最近村支部书记刘为录又再操办对外出售部分楼房,请问一下,旧城改造安置房可以对外出售吗?剩下的安置房是不是属于村集体财产?希望上级领导对此事能够重视!
尊敬的市民,您好!村居属地的各区政府(管委)是城中村改造的实施主体,组织拆迁、补偿、安置。具体组织实施,建议可与东港区住建部门咨询了解。感谢您的关注!